我很高興。我後悔在遇見你之前,做錯了一件事。”
“什麼事?”
陳到搖頭,如果說出來,她會嚇壞吧。
和殺人犯在一輛車裡,沒有目的地。
打電話給殺人犯,在無助哭泣的時候。
穿殺人犯買的裙子,還開了房。
和殺人犯一起逛街,買的包現在正揹著。
為了見殺人犯而化妝。
和殺人犯聽一首歌。
……
在最開始,答應和殺人犯做朋友。
是啊,她是殺人犯,陳到怔然,在殺人後她第一次真正地意識到這一點。她是有罪的人,危險麻煩的人。
她怎麼能交朋友?她怎麼能頻繁去見一個無辜的女孩?
這竟是錯誤的。
她的人生最快活的幾天,竟然徹頭徹尾是一樁大錯。
這認識令她發冷,她轉臉看潘詩,潘詩一無所知,臉上是那樣單純懵懂的神情。
陳到的心漸漸墜了下去,面色發白。她幡然明悟,即使殺死父親,她也沒有變得乾淨,那個人陰暗汙濁的秉性深深埋在她血液中,唯有流盡血,身體消滅,魂歸天地,她才將真正乾淨。
潘詩沒有聽到答案,便放下了那一個問題,她現在的心思不夠一分為二去探聽陳到的秘密。前一個小時她希望這條路沒有終點,然而看著孤寂的公路果真無窮無盡地延伸,心底隱隱升起幾分對未知的恐慌。
靜了幾分鐘她吶吶地說:“我到了新的城市,要找什麼工作呢?”
這些現實問題不能輕易思索,一想便動搖了最初的孤勇,或者說那只是一腔未孕育成熟的衝動。
沒有身份證,沒有錢,只有一個手機,卻沒有可以聯絡的人,她像被流放的孤兒,眼前只見黑暗,內心惶惑不安。
她怕了。
啊,原來她沒有想象中那樣瞭解自己。
潘詩忽然陷落到一種奇特的狀態裡,小雨的聲音、汽車行駛的聲音、呼吸的聲音,在她耳中都像遠離了幾十裡。她只關注著自己,從未這樣認真地、不瞞不哄地看清自己。
她是害怕的,她沒有破釜沉舟的勇氣,比起不見光明的遙遙前路,她感到那個束縛了她二十四年的發黴老房子原來也是遮風擋雨的安全所在。
她想要逃離那裡,可是現在的她尚未做好準備。
“陳到,你會喜歡我嗎?”
陳到一怔,抿唇點了下頭:“會。”
潘詩低頭笑道:“你讓我覺得,我沒有那麼差。”
“你一點也不差。”陳到說,“你是我見過最乾淨、漂亮的女孩子。”
“我沒有你說的那麼好。”潘詩赧然,後一句問得很小聲,“如果我說,我想回到上海,繼續過以前的生活,你會覺得我沒用嗎?”
“不會。”陳到肯定地說,如果可以回去,她也想回到殺人之前。那個人要錢就給他,那個人打她就忍著,未來有一天遇見潘詩,她就敢喜歡她。
潘詩繼續小聲說:“我還沒有準備好,陳到。我不知道我什麼時候能準備好,可能這一生等不到那一天。”
陳到右手鬆開方向盤,伸過去輕輕覆住她的手背。
潘詩的手掌突然翻過來與陳到交握了一下,又忙忙地抽手,害羞加緊張地垂著眼睛,欲蓋彌彰。
手中的溫度一觸即離,陳到的鼻端驀地一酸,她也若無其事收回手扶住方向盤,手臂卻在微微顫抖。
她喜歡著潘詩,潘詩對她亦不是毫無感覺,但是時間沒有贈予一個機會,她們來不及相愛。
陳到想說,我不是會喜歡你,我已經喜歡了你。
她還想問,潘詩,你會喜歡我嗎?
舌尖在口腔中捲動,她不斷地咬住那塊軟肉。不能說,也不能問。牽了一下手,就夠了。
“回上海吧。”潘詩終於下定了決心。
“好。”陳到答應。
下匝道繞一圈,重新回到她們來時的高速公路,向著相反的方向。
雨越來越小,過了不久,竟不聲不響地停住了。潘詩拿出手機看時間,小小驚呼:“正好零點零分!”
陳到露出一個笑容,一切歸零,這寓意很好。
儘管雨停了,陳到的車速依然控制在八十,誰也沒有提出加速。她們都希望這條路長一點,久一點。
進入上海,下高速,回到地面道路,陳到的車速更加慢了。
上海的雨還在淅淅瀝瀝地下著。凌晨三點,她們坐在車裡聽車頂的雨聲。拉開車門,走三分鐘,潘詩就能回到家裡,她卻不著急。
沉默了很久,潘詩抬頭看了陳到一眼。她很捨不得,可是不能挽留,她不知道如果自己開口,陳到會不會留下,也不知道如果陳到留下,自己會不會和陳到在一起。怎能開口呢?
她只知道,如果再多一些相處的時間,她會喜歡上陳到。
於是她們似是默契地保持沉默。潘詩心想,她不催我,是也捨不得我嗎?
“陳到?”潘詩發覺這個夜裡的陳到異常話少,自己應當是等不到她先開口了,便試探著問了一句,“你今天就走嗎?”
這問題很難回答似的,半晌陳到才點頭:“是的。”
潘詩有些沮喪,又問:“那你,還會回來上海嗎?”
這次等了更長時間,陳到回答:“我不會回來了。”
聽她說得沒有餘地,潘詩感到又氣悶又委屈,原來還是要走,而且再也不來見她了。
話至此,潘詩即使想找些話來拖延時間,也覺得實在無意義。
最後潘詩只說出一句:“一路順風。”
陳到微微地笑了下,點頭:“嗯。”
“我走了?”
“嗯。”
等了等,見真的沒有下一句,潘詩只好推開車門,回身朝她揮了揮手,淋著小雨慢慢走入了圍牆之中。
而陳到的目光注視著她身影消失的方向,像呆住了一般,靜靜坐在車裡。
天光亮起,上海的早晨來了。六點過,小雨收住,漸漸路上有幾個行人,經過時打量一眼這輛破車。
陳到守在這裡,她沒有等,只想再待一待。心口的生氣在這無比沉寂的時間裡慢慢地消散,七點鐘她離開,已無所求。
陳到回到出租屋寫下一封認罪書,交代自己與死者的身份,敘述殺人動機與犯罪過程,並不寫明拋屍地點,只寫道:屍體分裝八袋,扔在不易發現的八個地方,兩袋沉河了,應該是找不到的。
她寫:我原本不後悔殺人,他過去參與拐賣婦女,犯下殺女的罪過,他死有餘辜。但是現在我感到後悔,一個人不應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做這件事要承擔的代價太重,不是一命換一命這樣簡單。我已經認識到錯誤,一天不想多活,因此我不願接受法律的審判,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
寫到這裡,陳到手中的筆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