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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足了半日的大雨,終於也顯了頹勢,一節敗退,節節敗退,到了午夜時分,竟久違了露出了明月,映照得大地一片清明,最是偷雞摸狗殺人行兇的好時候。
山間小屋裡本還在歇息著的兩人,突然被一陣狗叫聲吵醒。王三睡眠一向很淺,是最先醒的,摸黑點了燈,又將外套穿在身上,涼絲絲的···,推門而出。
巡山的一行人踩著積水,正有說有笑的往屋裡走,像是踏青回來一般,為首的丁老頭最先說道,“王兄弟,一路上沒有任何異常,連野獸也躲雨去了。”
丁老頭本是與王三父母共過事的,時至今日仗著自己一身腱子肉,仍留在茶山上守著,一副上朝遺老的感覺,稱呼王三為兄弟倒是給足了面子。
王三拱手作揖道,“丁叔巡山幸苦了,後夜便由我帶著人去。”一聲爽朗的笑聲,丁老頭已把提燈吹熄,進屋休息去了。
月明星稀,還是那片茶山。十歲那年,前腳剛得知父母死在了回去江上,後腳便被小舅帶到了這裡,人卻一走了之,帶著笑的陌生男人問道,“你願意待著這片茶山之上,還是回城裡與另一個小孩一起住。”少不更事,想也未想便選擇了茶山,一去五六年,小舅終於帶著銀子回來,結束了這漫長的茶山之路。
沒想到今日竟以這樣的理由再回到這地方,輕捻一隻茶樹樁上的嫩芽,還是往常的觸感,刻在記憶裡手藝到沒有那麼容易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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