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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叔叔,你們去吧,我就不去了。”
回過神來,郝冬梅第一時間就拒絕了拍照的提議,雖然她有點心動,但她和周秉義現在只是物件關係。
兩人既沒有訂婚,也沒有領證,人家拍全家福,她跟著去算什麼回事?
此刻,最尷尬的人莫過於周秉義,一邊是他老爹,一邊是他物件,他夾在中間,怎麼做好像都不對。
儘管他也想帶著冬梅一起去,最好是藉著這個機會和冬梅確定關係。
但眼下的時機不合適。
結婚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冬梅父母現在被下放到了外地,別說見一面,就是通訊也不容易。
聽冬梅說,她和父母之間的信,無一例外都會被拆開來檢查,而且還得注意用詞。
一次兩次倒好,每一次都這樣,誰也不知道會不會不小心用錯了詞。
久而久之,不論是她,還是她父母,都不怎麼寫信了,一個月頂多寫一次,報一聲平安。
正因為如此,周秉義反而不敢著急和冬梅確定婚姻關係了。
這時候提結婚,難免有趁人之危的嫌疑。
愛情,應該是純粹的。
他們之間的結合也應該是純粹的,起碼得和冬梅爸媽見上一面吧?
如果就這麼直接結婚,不夠正式,也不夠莊重。
另一邊,眼看郝冬梅拒絕了提議,一時間周志剛也不知道該怎麼接話。
酒勁上頭,腦子確實遲鈍了一些,這是其一。
其二,他也知道是自己說錯了話,但他是一家之主,怎麼能在小輩面前主動承認錯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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