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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周志剛,還是李素華,亦或者是周秉義和郝冬梅,他們都有所意動。
但誰也沒有率先開口。
郝冬梅是因為羞澀,周秉義是覺得不夠尊重,李素華不開口的原因更簡單。
周家當家的是周志剛,當家的都沒開口,她哪會表露心意?
良久,周志剛心中做出了決定,拍板道。
“秉昆,不要再說了,結婚是人生大事,必須要徵得冬梅父母的同意。”
聽到這話,周秉義心中既慶幸又失落。
他想定下,可又不想如此草率。
雖然周志剛否定了這一提議,但種子已經埋下,誰也不知道這顆種子會在何時成為一顆參天大樹。
不過,周志剛轉而又拍板了另外一件事。
郝冬梅會和他們一起去拍合照。
訂婚的事,就此擱置。
看到這個結果,李傑一點也不意外,六七十年代的婚姻觀念和後世可謂是大相徑庭。
周秉義和郝冬梅結婚這事,哪怕是放到觀念更加開放的後世,大機率也不會如此輕易的決定。
打了一個不恰當的比喻,女方父母被長期拘留,在沒有得到女方父母的同意下,男方和女方就訂婚了。
首先,這個理就不對。
雖然原劇中周秉義和郝冬梅後來還是私下結婚了,但此一時,彼一時。
那時,他們的年紀也大了,而且誰也不知道郝冬梅父母什麼時候會平反。
最重要的是,他們倆人的感情到位了,
情到濃時人自醉,愛到深處心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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