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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銓坤一拍大腿,指著林小麥,大聲說:「吶,你就識貨啦!紅腐乳下酒,越喝越上頭!過去有那麼個說法,老酒容易得,下酒菜難求。能有一塊紅腐乳,夠一桌子十個人喝一頓!怎麼喝呢?每個人拿筷子,往腐乳裡一戳,沾著了筷子尖上面的那些兒,就是各自的下酒菜了。舔一舔筷子尖,喝一口……就這麼著,能一輪一輪地喝下去,喝上小兩個時辰!」
粉是一夾就斷的純糧食粉,軟滑順溜;
碼是真材實料的現炒碼子,鍋氣噴香。
畫龍點睛的是那嬰兒手臂粗的筒骨,上面足足附了二兩肉,就連骨頭都有味。林小麥啃光了外面的肉,用筷子一頭扎進筒骨裡,把裡面汁水香濃的骨髓挖出來吃,吃得津津有味的。
麥希明低聲嘀咕道:「小麥,連骨髓也吃麼?」
旁邊的韋銓坤卻發出聲聲「啜」「啜」,聲響巨大,很是毫不忌諱的。林小麥伸出紅紅的小舌頭,舔了一圈嘴唇,笑嘻嘻地說:「老闆,骨髓才是精華啊。而且一定要發出大聲音,那才叫香上加香。你會吃不?要我教你麼?」
果然很是有些為難地垂眸看了看手中完好的骨頭,麥希明:「……」
林小麥聞絃歌而知雅意,狡黠地眨眨眼睛,說:「很簡單的,拿筷子尖的一頭戳進去,攪和一下。然後用嘴巴用力吮吸——就跟吃田螺一樣啊!」
她以為自己說得算是深入淺出了,沒想到麥希明越發為難了,說:「我也不會吃田螺。一般都是用竹籤子挑出肉來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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