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繼續往下念,“章誼舉薦……咦?”
作者有話要說:備註:
1、宣麻:宋朝依唐朝制,任命宰執都由翰林學士知制誥以白麻紙書寫皇帝詔令,在朝廷宣佈,稱宣麻,是拜相的代稱。
2、親民官:宋朝州府縣行政長官稱為親民官,這時沒有父母官的說法——應該是明清時才有這種稱呼。
某西個人認為“親民官”的稱呼更妥當。大抵地方官中,“愛民如子”的“父母官”很少,讓百姓將自己當成父母孝敬的地方官倒是很多——這種“父母官”還是不要為好,別侮.辱了“父母”二字。
3、府尹:尹的字義是治理的意思。
京城府尹相當於北京市.委.書記兼北京.市長。開封府尹的官職後來不給臣子了,比如包拯是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而不是任開封府尹。
按宋制,任京城長官的,必須是待制以上充。
待制是閣學職的官名。諸閣,包括龍圖閣、天章閣、寶文閣、顯謨閣、徽猷閣……顯文閣等,從高到低皆置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職名——凡帶學士、直學士、待制職名者,為“侍從官”;自直龍圖閣至直顯文閣、直秘閣,稱為貼職。
“侍從官”不是本官名(寄祿官,比如公務員的行政某某級),也不是職事官(省長、市長之類),而是一種資格職,約摸相當於國務.委員。擁有每日朝會面君的資格,這是很厲害的,相當於每天參加國務會議,所以宋代的官員很重視“閣學職”,拜相必須先成為侍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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