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帶她走,然後我們去警察局錄口供。
就在我們走出警察局的時候,刑偵隊的副隊長,是張一鳴——若曦的同學叫住了我。
他說:鄭安然的車子,是贓車,車主是英籍華人黃浩澤。他,前天在上海報了案。只是,根據鄭安然的供詞,她和黃浩澤是很好的朋友。你們,能為我們提供一些資訊嗎?
我想說什麼,卻被卿卿阻攔。她說:對不起,我身體很不舒服。我想早點回去。
他,還是繼續說:此外,鄭安然,涉及你爸爸的案子……
卿卿說:對不起,對於這個人,我們真的不能為你們提供任何東西。
卿卿說完,拉起我走。
那麼……他攔住我,說,還有云南的關於你被拐賣的案子。
這件事情已經了結。說完,我和卿卿回家。
一路上,她只是沉默。我緊緊地握她的手指,放在我的口袋裡。
怎麼了?我問。
她長長地嘆息,然後說:我只是不希望我們倆的事情,被這個城市所有的人知道。這個RAN是個瘋子!
我沉默。
始終,我們只是暗夜的天使,無法沐浴陽光。
那一夜,卿卿緊緊地握住我的手指,她對我說:若初,為了我們和家人的幸福,讓我們選擇沉默,好嗎?
我答應了她。
第三十八章 我們,無法沐浴陽光
為了避開警察的糾纏,我當晚就找若曦拜託了他的同學不要再來找我們。只是,讓我沒有料想到的是,卿卿在第二天清晨,對我說:可不可以不要再寫我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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