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X
致高捷:
是我,華仔,謝年華。你一定覺得好奇怪:我們同班六年,在學校天天碰面,我為什麼給你寫信,還要是寄到你家丶而不是當面給你呢?我跟你啊,可算是兩個人穿一條底褲長大的老友,小學三年級就認識了,至今快十年,你清楚我是什麼人。我想你也知道我兩個月之前出了點事……不只「一點事」,是很大的事情:身為headprefect的白熙與我失縱了四天,連報紙也有賣(幸好只是A版新聞中一個小方框,不太引人注意)。事後去了警局銷案丶落口供丶籤紙。回校後被那老而不校長召見。落口供時我完全不敢說實話——我不能想像自己在第三者面前說出那幾天的遭遇。
我又能說什麼?
老張是我的班主任,他肯挺我。事後他語重心長地跟我說:男人跟男人相愛,沒大不了的,男人跟女人能愛,為什麼男跟男不行呢?他還當著白熙的面說支援我們,只是告誡我們以後勿再那麼衝動丶玩失蹤,害父母擔心。他真是對牛彈琴了,愛?如果說我之前對白熙有過內疚,那現在我對他,純粹只有恐懼——我所欠他的,都還給他了。
這件事說真的其實不算頂嚴重,又不是刑事案。由於我跟白熙算是「校內知名人物」,我倆走在一起,招人談論,白熙便向校長要求在早會上用幾分鐘澄清近日的事。名義上是我跟白熙一同上臺,但發言人只是白熙,我不過是立在他旁邊的一個紙板公仔,他所講的一切,臺下人都預設這是我們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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