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其實走在雪地需要很大的勇氣,比如當我們走出一點點距離之後,由於我的堅持我們又回到了車裡,再次出發的時候是下午四點二十三。
我意外的看到了陽光。當我凝視著他的時候,我的心有一點顫抖。要活都活,要死都死。這可能是我最後一次看到陽光了吧。這麼溫暖這麼舒適。
我的心被掏空。
太冷了,真的,太冷了。我記得李茂是個病人,他比我更難受。而當我的手觸碰到李茂的頭的時候,我感到了更冷。因為不讓我擔心,李茂還是一直在忍著,直到他因胃疼倒在我懷裡。
我記得他說的,我在他兜裡找西米替丁。手凍的打哆嗦,我看著李茂的臉,忽然就潸然淚下了,我的親愛的,你到底忍受了多久,在我面前唯一的一次,不在我面前有多少次?
我喂他吃下,他還是沒有反應。
我替你行嗎?如果有可能,我替你行嗎?
我喊著這句話喊到聲嘶力竭,李茂終於醒過來。他臉帶笑意,聲音卻是異常的溫柔,他對我說,笨蛋,別哭,別難受,老哭,你看你內張比女人還好看的臉成什麼樣了。於是伸手想幫我擦乾眼淚,可是無奈沒有這個力氣。你看我都成什麼樣子了。好狼狽是不是?你覺得我很沒用是不是?
我突然想起來剛才吃下去的西米替丁,他沒有用水,是我嘴對嘴給他的。苦,真的很苦。
我問他,現在你回答我,這病到底怎麼得的?
恩,是遺傳,。我爸也有。對了劉洲成,你知道嗎,其實我們的媽不是我的媽,不是你的媽。我媽早就死了。
我記得我去到李茂家的時候李茂五歲。五歲的孩子能懂得什麼呢
但是李茂什麼都懂。他說,我三歲的時候母親便死去了。四歲的時候爸爸娶了現在這個媳婦兒,他對我不錯,看起來對你也不錯,是吧?
你知道我親媽是誰嗎?
他說的那個名字太熟了。名媛。長相溫婉,待人友善。年紀輕輕跟了書生,然後就是落入俗套的故事。黑社會老大也喜歡他,於是不知怎麼的她自盡。
我眼睜睜的看著她跳樓,你知道那種感覺嗎?她跟我說,茂茂,你要找一個待你如生命的人。男人或女人。你一定要帶著我的幸福去幸福。不要像我。
到現在我想到這裡還是很難過。說到這裡李茂終於不能自已,哭的像個孩子。他的雙肩抖動的頻率不斷加快。
到了六點,。他對我說,劉洲成,我們今晚不能走,你知道在晚上走雪路代表什麼嗎?那就是必死無疑的體現。
即使到了第二天,我們也不一定有活路。
李茂的聲音異常冷靜。可是現在我覺得,李茂失去知覺的那一刻,我的心都跟著死了一回,身體死了能有什麼呢?於是我牽起他的手,一字一頓的說,下輩子我們還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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