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果然是容易習慣的動物,對於回家能看到周徽這件事,我現在已經沒有多大感覺了。雖然我現在是一個人住,但這並不表示我就不回家了。實際上我是三天兩頭回去改善伙食,一個人實在是懶得動手,而且吃飯特別沒有意思。最主要的是我這個人最討厭洗碗,每次看到油膩膩的碗,總有摔碎它們的衝動。好懷念有洗碗機的日子啊。
我不知道是我爸媽比較好客呢?還是周徽比較臉皮厚?反正回家經常能看到周徽也在我家吃飯。一開始,我還會覺得鬱悶,又不是沒有家或是沒有錢,何必天天來我們家蹭飯吃,雖說我爸媽待你熱情地好像你才是他倆兒子似的,但你畢竟是外人是不是,你就不會感到不好意思?
但是他要來我也沒辦法,我估計我要是敢露出一點不滿意的表現被我爸媽丟出來的人絕對是我,唉,這個世道就是那麼炎涼。每次被周徽氣得牙癢癢的時候,都會很有志氣地決定明天絕對不回家了,可是我那微弱的意志力終究抵不過美食的囧囧,第二天照樣很沒志氣的回家。再說了,那是誰的家啊,憑什麼得我來躲他啊?
我也不是沒向爸媽抗議過,我爸的意思是人都幫咱那麼個大忙了,吃幾餐飯算是小小的回報,再說老同學的兒子跟自己的兒子是同一個理。按我媽的意思是人從小沒媽在身邊,現在一個人住著,怪可憐的,好歹感受一下家庭的溫暖。那個周徽媽在周徽很小的時候已經跟周伯伯離婚奔向美利堅合眾國的懷抱了。我的抗議最終換來的是老爸的鐵砂掌和老媽的小心眼加不懂事,我還能說什麼呢?人微言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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