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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雲招呼:“一航,麻煩你去一趟XX咖啡廳,對方同意賠付兩萬元,並且讓小孩向我們僱主當面道歉。”
陸一航接過協議書,問:“這麼快就服軟?”
曹雲道:“只要不和對方玩虛偽,而是講法律,已經有結果。熊孩子雖然被蓋了一巴掌,但是沒有受傷,法理上一分錢都不用賠。加之熊孩子挑釁在先,僱主出手閃電,屬於下意識反應,不存在挑事的可能。僱主雖然給了熊孩子一巴掌,但是僱主的損失是實實在在的……將情況分析清楚,他們只能認慫。”
“好。”陸一航打電話聯絡僱主,出門去了。
曹雲後靠在沙發座椅上,做著發財夢,他實在不願意再接低於五萬元的案子了。無論是五千塊的案子,還是五千萬的案子,要面對的都是原被告,甚至事情都一樣的簡單,只不過是金額上的區別罷了。
雲隱給高山杏送了咖啡,順便給自己和曹雲來了一杯,將咖啡送到曹雲面前,問:“想什麼呢?”雲隱目的是拿證,沒有多少學習精神,他的表現和陸一航完全相反。每天來幾個小時主要是聊天。直到現在,雲隱和陸一航、魏君的關係仍舊不好。在律師所能聊得來只有曹雲。
曹雲道:“我應該珍惜每個一百萬的機會。”
“哈哈,不接野子案後悔了?”
“雖然有一些不能說的原因,但是確實有些後悔。兩百萬,從資料上看,這是個必勝的官司,甚至不一定要上庭,很輕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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