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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閱讀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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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那種特護食的京巴狗兒,很嬌小,卻很兇悍的那種!

平日裡你咋惹她都沒事,可一旦搶了她的食物,她便會暴發出驚人的威懾力來。

轉身將攤了一桌的食物呼啦啦地全塞進包裡,一邊裝一邊嘟囔,“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你們誰也沒份,哼----”

重重地哼了一聲,雙手拎著鼓鼓的旅行包氣咻咻地回房了。

呼哧呼哧的傻樣兒,惹得除唐小逸以外一干人等均笑開了懷,卻----不敢張揚----

眾人皆知,葉末鬧氣時,最好不要生風點火,否則只有自焚的份兒。

倒不是葉末厲害,而是那寵妹成痴趙惜文見不得她生氣,所以----

“三哥,你真厲害,出了一趟國,都敢從丫頭口中搶食了!”王子看著追出去的趙惜文,望著唐小逸,笑抽了----

“這不是二哥買給我們吃的?”唐小逸困惑的問,面兒極為鬱悶。

“小逸,你啥時候見過二哥給除末末之外的人買過吃食?自打丫頭來,二哥連塊糖都沒給咱兄弟吃過一塊----”程俊樂的拍著桌子幸災樂禍道,“哎----你趕緊祈禱,二哥能哄好那丫頭,否則我勸你還是收拾包兒回你的普林斯頓吧!”

唐小逸啜了一下捏過排骨的手指,回味其味兒,嘖嘖讚歎,“這丫頭可比小時候兇悍多了!”

猶記少時,跟丫頭搶食,結果,打了五針狂犬疫苗,胳膊上的牙印到現在還十分清晰呢。

那時,末末才六歲吧!

剛來葉家第二天。

趙惜文領著他們六個去見這個新來的妹妹,當時她正在啃肉骨頭。

眼若杏仁,微微上挑。

鼻子,小巧,若玉石雕刻。

嘴唇,粉嘟嘟,水嫩嫩的---

這樣精緻的五官,搭配上粉色的旗袍,留著齊耳的短髮,整個人看上去,像個陶瓷娃娃----嬌、甜、純、嗲。

因為剛從孤兒院裡出來,所以很瘦,整個人顯的嬌小孱弱,倒襯著一雙杏仁大眼出奇的大。

許是因為江南的水養人,那時她的面板就很白皙、水嫩、細滑,再加上一雙烏溜溜,亮閃閃、晶瑩瑩、水樣樣的眸子----

頃刻間便煞到了這群小小夥兒。

當時,他們大院裡,比他們小的女孩還真沒幾個,而且也似乎沒這麼可愛。

尤其她啃肉骨頭樣兒,不像他們身邊的大家閨秀女孩般用筷子夾著或用叉子叉著,而是直接下爪子。

一口咬下,油順著她的嘴角流下----

滴落在粉色的旗袍上,可人不在意,繼續大口大口地啃著肉骨頭。

她啃得大氣,嚼的噴香----

你想想那是什麼場面?

好比觀音座下的玉女,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讓原本粗俗的行徑也變得賞心悅目起來。

震撼----絕對是震撼----

看慣了周邊女孩們小口吃肉、細嚼慢嚥的男孩們,那次是切切實實地被煞到了。

再看看她那圓睜著眼眸享受的小摸樣,就好像面前的肉骨頭是世上最美味的食物,一下子把這群半大孩子的饞蟲給勾了出來。

嚴斌和趙惜文因為年齡大、定力強,所以只是稍稍地抿抿嘴,其餘幾個則‘咕咚咕咚’地嚥著口水。

王子年齡最小,還不知道所謂的條件反射,以為這肉骨頭跟自己平時吃的不一樣,肯定是大人偏心,給妹妹的肉骨頭比他的好吃,便想嚐嚐看。於是,直接掙脫了趙惜文的拉扯,奔了過去,蹲在葉末跟前可憐巴巴地討食道:“妹妹,給我吃一口!”

雖然當時他只比葉末大兩歲,可來時,葉映萱再三叮囑他:葉末是妹妹,你們不可以欺負她!

葉末看了他一眼,沒理,挪了地方繼續啃,嘴巴‘吧唧’‘吧唧’嚼的更香了。

王子跟著轉到她跟前,繼續流著哈喇子,繼續沒皮沒臉地要:“給我吃口,就一口!”

葉末還是沒理,繼續挪地方繼續啃,嘴巴吧唧的更響了。

那時,王子的臉皮還沒這麼厚,也不知是吃不到肉骨頭還是覺得被人拒絕很難受,於是,小嘴一撇,‘哇’的一聲,哭了起來。

唐小逸嘴也饞,可還沒到問人要著吃的地步,看到王子哭了,小哥們義氣上來了,本來他在家裡也是霸道慣了,所以----二話沒說,上去就搶。

然後,杯具發生了。

剛才看起來還乖巧溫順恬美的女娃,瞬間像是被狼狗附身般,‘唬’的一下就跳了出來,撲上去,抱著他手臂就咬定不放鬆。

嚴斌、趙惜文愣了----

谷冬、程俊呆了----

就連小王子也忘了哭,傻傻地看著那一切----

直到唐小逸吃疼留下英雄的淚,最年長的嚴斌這才緩神過來,連同趙惜文一起合力將二人分開!

每每想起那段羞辱的過往,唐小逸手臂上的牙印就隱隱作痛----

倒是自那次之後,谷冬和程俊便喜歡拿食物逗著丫頭玩,喜歡看她從小綿羊變成京巴小犬的樣兒,後來,也不知從何時開始,每每他們想逗丫頭時,趙惜文便會從中作梗,事後,有人便要倒黴了,吃了幾回苦頭之後,他們最終放棄了這個樂趣----

寵溺小犬

趙惜文沒有跟著葉末進她房間,反而一轉身,去了廚房,出來時,手裡多了一個陶瓷碗兒,裡面盛著一塊香噴噴冒著熱氣的肉骨頭。

葉末不虧是屬狗的,趙惜文剛推開門進去,她的眼睛便尋著味兒地轉了過來,“哥哥……”甜甜地叫著,人也膩上前來。

葉末愛啃肉骨頭,熟知她的人都知道。她不僅愛啃骨頭,還喜歡吃骨頭裡的骨髓。

因為葉修謹曾跟她說過,骨髓是身體裡最重要的東西,這人啊、動物啊----一旦骨髓流失,離死就不遠嘍。這什麼東西一旦入了骨髓,便形同一體,很難分開,除非死亡----

說完這句話後,葉修謹抱起葉末繼續說:末末,你就是我的骨髓。

那年末末才十歲,並沒有體會到葉修謹話中的深層涵義,卻知道骨髓是個好東西。

老話說吃什麼補什麼,打那以後她不僅愛啃骨頭,還必吃骨髓。

葉末吃骨髓的方法很野蠻,先用小錘子將骨頭砸開,然後低頭,粉嫩的小舌頭,就這麼一舔一舔的----怎麼看怎麼像小狗舔食,再配上她那摸樣,也難怪趙惜文給她起名叫犬兒。

葉末對於自己被當成京巴小犬的事,很是怨言。

最後,趙惜文給她取了個比較拉風的外號——獸獸。

嗯----拉風倒是拉風,不過還是脫不了一個獸字啊。

“不是說不理我嗎?”趙惜文將碗高舉,看到葉末蹦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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