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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起招兵旗,就有吃糧人。
這樣的論調秦越打死也不信,除非逮到那些胸有大志的人,可營中不需要有大志有想法的,所以秦越根本就沒想過自己去徵兵,起碼眼下不會去丟人顯眼。一切還是要靠行政法令來推行,而推行法令,就只能靠江洪這樣的地頭蛇,這是再淺顯不過的道理。
拿捏住江洪,好象不難。
管他以前是混什麼的,只要他有想法,想為後代考慮,這就夠了。
他的六歲兒子不知遠在什麼州待著,為何要藏這麼遠,為何不敢帶在身邊,原因有很多,歸根結底是他在為自己的親兒子考慮。
誰不想自己的子女在自己身邊繞膝?
要是給他一個洗白機會,一個事關子女前途的選擇,結果會如何?
一頂縣令的帽子與一座重啟縣治的豐碑相信他會絕對動心。
縣令可能幹個三五年就要換了,但是重啟縣治這樣能對民生帶來無盡好處的事情,可以讓他在這裡長久的享受惠民福澤。
這是江洪與其背後的人所難抵禦的誘惑。
所以秦越相信,一切的安靜與無進展都是暫時的,關鍵是自己要沉的住氣。果然,七天後,江洪來了,身後還帶著二百多號人,個個面黃肌瘦,穿著破破爛爛。
“江典吏,你這是幹什麼?”秦越揣著明白裝糊塗。
“這些都是來服兵役的,請秦巡檢和陳將軍過目。”
秦越的臉就變色了,道:“這分明是一群難民,哪有半分兵士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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